政务咨询 (留言统计:收到留言48条,办理留言48条)
李工于 2026-03-14 17:05 咨询“低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反向风门设置问题”
请问一下,低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风门是否需要设反向风门。在对我矿检查中,监管部门意见也不一致。
刘工于 2026-03-06 11:29 咨询“咨询安全规程168条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第十条”
一、煤矿安全规程第168条,采区内的采掘工作面回风是否可以直接进入总回风巷,而不经过采区回风巷再进入总回风巷。 二、擅自开采(破坏)安全煤柱,根据解读,工广保护煤柱内设置煤层巷道(如采区煤层回风巷)是否属于重大隐患,如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在工广煤柱布置有煤层回风巷道是否合规。
段亚超于 2026-02-26 09:02 咨询“关于放宽矿山安全监察岗位公务员招聘条件的请愿书”
您好,我们是长期从事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督执法的工作人员,具备矿山主体专业学历与多年煤矿监管执法实战经验,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隐蔽致灾因素治理、现场检查与执法流程,能够独立胜任煤矿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当前部分煤矿监管岗位招聘,仅限定煤矿企业井下一线工作经历、企业社保缴纳记录,将长期从事监管执法、具备专业能力的人员排除在外。我们认为,该条件设置与岗位实际需求不完全匹配,不利于选拔真正懂监管、熟执法、敢担当的专业人才,也不利于矿山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 煤矿安全监管岗位核心需求是监督执法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政策执行能力,而非单一的企业井下生产经历。我们虽无煤矿企业井下一线工作经历,但长期扎根监管一线,精通执法程序、隐患排查、风险辨识、事故防范与监督问责,完全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 为此,我们郑重请愿: 1.以岗位适配性为核心,科学设置招聘条件,不唯企业经历、不唯社保记录; 2.认可煤矿监管执法工作经历与矿山主体专业同等效力,允许符合专业与能力要求的监管人员报考; 3.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让真正懂矿山、熟监管、能干事的人员进入监管队伍,提升矿山安全治理能力。 我们愿以专业能力与工作实绩接受组织选拔考核,恳请主管及人事部门予以研究、酌情放宽条件。 烦请审阅,回复为盼。
杨杰于 2026-02-23 16:02 咨询“问一下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突出煤层施工钻孔,这一条款规定的“钻孔”,是指哪些钻孔?”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第537条关于甲烷传感器设置的问题,其中第5项,“突出煤层施工钻孔下风侧5到10m范围内”这一条款规定的“钻孔”,是指哪些钻孔,是否包含采煤或掘进工作面施工的工作面防突措施钻孔、区域验证钻孔?
王坤于 2026-02-23 15:12 咨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32条中关于防突措施钻孔的解释”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32条中“防突措施钻孔”,是否包含采煤或掘进工作面施工的工作面防突措施钻孔?
黄振华于 2026-02-12 15:28 咨询“关于桐城枫香岭矿权 300m 爆破警戒范围内信号塔(建构筑物)是否拆除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请示咨询问题如下:矿山为非煤露天矿山,矿山爆破警戒范围为300m,根据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内容“采矿权 16 号拐点西侧约 260m 处有一座用于通信的信号塔。根据相关计算(见 5.1.4 节),矿山爆破振动、飞石等对此处影响较小。矿山在开采距此处 300m 范围内的矿体时,应事先通知信号塔所属电信业务经营者,并采用控制爆破,且单段最大起爆药量<800kg。”,安全设施设计测算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86.76m,爆破飞石最大安全距离为193.20m,爆破空气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175.44m,信号塔远离爆破威胁区域。请问此信号塔是否需要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