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公布2025年第二批典型执法案例

发布时间:2025-06-20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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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煤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依法办矿管矿意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筛选了3个煤矿典型执法案例,现予公布。

 

案例1: 2025年4月15日至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执法一处对淮南市某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超定员组织生产。上述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执法一处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依法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对煤矿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罚款71.7万元。

 

案例2: 2025年5月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执法二处对淮北市某煤矿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上述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执法二处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依法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对煤矿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罚款149万元。

 

案例3: 2025年5月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执法二处对淮北市某煤矿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超定员组织生产。上述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执法二处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依法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对煤矿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罚款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