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安徽部署开展“八条硬措施”专题宣贯和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4-09-30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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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程璐 通讯员程梦东报道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八条硬措施”专题宣贯和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对全省非煤矿山开展“八条硬措施”专题宣贯和专项监督检查

  《通知》明确,10月底前,安徽局将联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举办全省非煤矿山“五职”矿长安全教育培训班,对“八条硬措施”开展专题宣讲;监察执法处将联合有关市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开展1次全覆盖专题宣讲。11月底前,安徽局将联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对重点地市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监察执法处将联合有关市县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矿山企业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将联合安徽局组织开展1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各非煤矿山企业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制定任务分工方案、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严格考核。各矿山企业要组织开展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自查自纠,9月底前形成自查自纠整改报告;对照“八条硬措施”要求,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开展自查,9月底前制定自查整改方案。严肃问责,对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问题突出、不按期组织自查自改,检查流于形式、整改报告和方案不上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的,严肃倒查、追责问责。 

  (转自《中国应急管理报》2024年9月27日第4版)